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办 〔2024〕101号 2024-11-27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财政金融)局、税务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审计局、税务局: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经批准,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26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8780元(30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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