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行业评估指标查证企业账实差异
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省南通市某制丝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蚕茧为主要原料,主要产品为20/22D4A级白厂丝,生产设备系飞宇2000自动缫丝机,经营方式为制造加工。增值税、所得税均在国税征管,无产品出口业务。 运用模型指标筛选评估对象 根据缫丝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中的两个选案指标:增值税税负率、销售收入构成比率(2007年参数值分别为3.13%、12.93%),评估选案人员从征管信息系统中取得该公司2007年增值税税负0.47%,销售收入构成比率11.11%,两个指标值均低于参数值。为此,评估选案人员确定该企业为评估对象,主要评估2007年企业所得税、2007年1月~2008年3月增值税申报缴纳情况。 根据评估模型中投入产出率(烘折、上干率、缫折)、吨丝耗电量、下脚料及副产品产出率(出丝率、条吐汰头兑丝率、出蛹率)、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费用率7个指标,评估人员对该公司账面上的相关数据进行了采集,通过计算对比,发现如下疑点: 从该公司2007年各评估指标看,除出蛹率、吨丝耗煤量外,其他指标基本在参数范围内,理论上分析其增值税税负、主营业务成本也应该在参数范围内。但事实恰恰相反,从财务报表中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2007年存货期末比期初减少,可见存货不是其增值税税负偏低的影响因素。随后,评估人员将其2007年原材料蚕茧的收购价格、主产品白厂丝的销售价格与评估模型中相应的价格进行了比较。通过比较,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春茧收购价比模型参考值低2元、秋茧收购价比模型参考值高1.02元,导致原材料成本(假设购进原材料全部耗用、全部结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减少277025.78元,少抵扣进项税额41394.66元。白厂丝销售价格比模型参考值低约10元,导致主营业务少收入692457.6元,减少增值税117717.79元。由于收购价格、销售价格差异,导致其减少增值税76323.13元。按计算结果修正后推算增值税税负1.04%,低于模型参考值;主营业务成本率120.46%,高于模型参考值。 通过初步分析,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2007年各数量指标基本在模型参数范围内,但价值指标在排除了种种可能影响因素外仍异常,可能是存货计价、成本结转存在问题。因为模型指标中投入产出率、吨丝耗电(煤)量、出丝率、兑丝率等指标是对存货进行的数量差异分析,税负率、成本率、利润率是对经营成果进行的价值差异分析,如果该公司在数量真实的情况下存货账面保留价值低,即多结转原材料耗用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则可能出现数量指标正常而价值指标不正常的现象,分析存货等因素对税负的影响就会不准确。同时评估年度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就会偏高。 此外,在采集数据过程中,评估人员还发现该公司2007年1月(非收购季节)入库干茧366046.08元,无数量。经核对为自行填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购入。 根据以上评估分析,评估人员将疑点集中到四个方面: 1.企业2007年度增值税税负偏低、主营业务成本偏高,可能存在存货计价不实(账面数量真实保留价值偏低)多结转原材料及主营业务成本的现象; 2.企业2007年1月入库干茧366046.08元,在非收购季节收购干茧,异常; 3.2008年1月~3月缫折、吨丝耗能偏高,可能存在少入库白厂丝的现象; 4.蚕蛹收入未全部入账。 围绕评估疑点分别约谈说明 针对上述问题,评估人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就上述疑点进行了说明:该公司煤炭耗用一般是估算,没有准确计量,导致吨丝耗煤量不准确;2007年原材料没有按照会计备案制度中加权平均计价,而是按庄口(指不同地区)结转,导致原材料耗用、产成品结转不准确(多结转);2007年1月非收购季节收购干茧,是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对蚕农补开的差价,所以入账时只有金额没有数量;2008年1月~3月缫折、吨丝耗电(煤)量偏高的原因是部分白厂丝已从仓库外发,而财务上未及时作账务处理;蛹子是固定销售给某客户,结算时间不固定,这部分收入入账不及时。 在约谈中,评估人员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向其指出补开的蚕茧差价不符合收购发票使用规定(当场填开),不应该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作为成本列支。经过约谈,所有疑点基本得到验证,约谈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自查补税要求得到了评估人员的认可。 评估结果处理 企业自查补申报情况如下: 1.增值税:2007年1月补开蚕茧差价366046.48元,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4696.6元;售煤渣11529.91元,少计销项税额1960.09元;2007年销售蚕蛹154.8吨,收入185805.18元,未及时计提销项税额24154.67元;2008年3月已发出白厂丝3.8444吨未及时作入库、销售处理,销售额640733.35元,应计销项税额108924.67元,2008年1月~3月销售蛹子17.14吨,未计收入20568.2元,销项税额2673.87元。合计补缴增值税192409.9元,并按规定缴纳了滞纳金。 2.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庄口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711605.37元,补开以前年度差价材料成本366046.08元,预提未付设备租金295000元;出售蛹子收入185805.18元。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58457.03元,弥补亏损1558457.03元。 企业自查补申报后,投入产出率中缫折2.58公斤,出丝率38.64%,条吐汰头兑丝率25.21%,出蛹率81%,吨丝耗电量2933千瓦时/吨,吨丝耗煤量14.062吨/吨,各指标基本接近评估模型参数值。 从评估结果看,评估人员排查出的四个疑点逐一得以排除,相关指标在模型预警值范围内或逼近模型预警值,从而也进一步验证了缫丝业纳税评估模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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