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3]307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以农业产品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3]36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以农产品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进便函[2003]15号 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以农业产品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3]305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加强以农业产品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通知
(五)资金流向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本月通过现金支付的购进原(辅)材料货款元,委托他人付款元;购进原(辅)材料的本月期末应付帐款元,占本年购进原(辅)材料货款的%。 企业财务(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企业名称(公章) 年月日 二:审核意见及结论(由主管征税机关的稽核、管理部门审核后填写): 经审核,该企业上述申报的有关情况(是、否)属实。该企业生产产品数量、金额与生产设备能力(是、否)相符,农业产品收购(普通)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进项税额(是、否)已按增值税的有关规定进行抵扣,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是、否)正常,(能、否)按规定设置帐簿及使用会计科目,(能、否)正确核算应交增值税及出口退税。(是、否)同意上报审核审批该企业的“免、抵、退”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审核人(签名):复审人(签名):分局长(签名): 基层国税征收分局(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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