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5]1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2-24
摘要: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附件2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8项,其中准入类4项,水平评价类2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矿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准入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建人教[2001]162号)
取消 原实施单位为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
2 冶金监理工程师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准入类 《关于印发〈冶金工业部工程建设监理(试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1994)冶建字第451号) 取消
3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取消  
4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证监会 准入类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取消  
5 建筑保温工程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协[2006]7号) 取消  
6 地面供暖工程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协[2006]7号) 取消  
7 建筑防水工程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协[2006]7号) 取消  
8 古建园林工程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协[2006]7号) 取消  
9 装饰(住宅)监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0 装饰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1 装饰材料管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2 装饰资料管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3 装饰施工管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4 装饰质量管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5 建筑装饰设计师(含室内陈设、家具与厨卫、幕墙设计)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6 建筑表现制作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7 民族(古)建筑维护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8 民族(古)建筑修缮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9 中国古建营造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0 民族建筑设计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1 室内设计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重新印发〈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室协[2007]026号) 取消  
22 景观设计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7]007号) 取消  
23 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职业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4 建筑业企业法务总监(法务经理)、法务助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推进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协[2007]16号) 取消  
25 房地产置业法律顾问(咨询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6 全国电气智能应用水平考试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7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单位考核办法》(水利部水保[1997]410号) 取消  
28 农村水电安全监察员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建立农村水电安全监察员制度和进行培训发证工作的通知》(电生字[1994]7号) 取消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5下一页>>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