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受贿、丈夫贪污,合肥税务系统一对夫妻双双利用职权敛财达数百万元。7月14日上午,合肥市地方税务局新站区分局原局长张燕受贿一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其同在税务系统工作的丈夫此前也因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入公诉程序。据了解,两人不仅分别受贿,还曾共同接受请托。 根据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3年,安徽天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某某找到张燕丈夫王云华,希望通过张燕介绍在合肥新站区承接工程,并承诺将工程的一半利润作为“感谢费”。王云华将胡某某的请托告诉张燕,张燕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帮助胡某某承接了该区多项工程项目。按照事先约定,胡某某送给张燕、王云华夫妇68万元。 此外,张燕还通过职务便利,帮助白酒经销商李某某向合肥新站区的多家企业和个人高价推销“五粮液川圣牌”白酒,帮助李某某获利80万元人民币,李某某按照约定将46万元送给张燕作为好处费,后分两次共退还李某某10万元。 2004年,张燕个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合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门面房3套,后又帮助其弟媳等人以同样价格购买门面房3套。经评估,这6套门面房按照当时市价应为1504170元,而实际支付购房款为835650元,张燕变相收受他人财物66.8万余元,后张燕等人退还了部分差价。 起诉书显示,2001年底至2013年,张燕在担任合肥市地税局新站分局局长期间,在缓缴税款、承接工程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08520元、港币20000元、价值人民币62000元购物卡。 而张燕的丈夫、合肥市郊区地税局劳务服务公司原总经理王云华也在退休前疯狂“敛财”,一次性挪用、贪污公款500余万元。王云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早前已被移交至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已进入公诉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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