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纳税缴费服务工作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2-01
摘要:为守护纳税人、缴费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进厅办事人员须佩戴口罩,在预约时间段,按各办税服务厅要求从规定入口进入,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名健康登记,按照现场指引前往应急服务窗口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纳税缴费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纳税缴费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服务方式

  全市办税服务厅将于2020年2月3日起对外提供服务。纳税缴费服务以网上办理为主(办理渠道附后),减少现场办理频次。确需到现场办理的特殊事项,请在工作时间提前通过各办税服务厅特服号进行预约(各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理电话附后),并提前确认办税资料齐全完备,避免多次跑。

  二、设立应急服务窗口

  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应急服务窗口,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经预约后在指定窗口办理。办税服务厅其余窗口暂停服务。

  三、加强现场防控

  为守护纳税人、缴费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进厅办事人员须佩戴口罩,在预约时间段,按各办税服务厅要求从规定入口进入,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名健康登记,按照现场指引前往应急服务窗口办理。各办税服务厅按照防疫要求定时做好消毒措施,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上岗服务。

  房产交易相关纳税服务工作按照各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要求办理。

  疫情在前,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行动,全力做好联防联控,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20年2月1日

线上服务渠道

  一、企业和个体户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缴税(费)、代开发票和其它涉税(费)申请业务均可办理。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经营所得申报相关业务的纳税人,请在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二)发票服务

  1、领用发票。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nj.jszwfw.gov.cn)点击“马上注册”,填写详细信息;填写完成后,重新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点击“综合服务旗舰店”—“省级部门”—“江苏税务旗舰店”,选择“发票领用”,请如实填写“认证信息”;若用户企业已认证成功则直接选择“已认证企业”,该选项下会出现已添加的企业名称,选择需要领票的企业名称点击确定跳转电子税务局网站即可进行操作。

  2、线上实名认证。可通过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路径: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中的【实名认证】,可实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线上实名采集。(注:目前线上实名采集的证件仅支持中国居民身份证,实名验证的手机号码需归属地为江苏的本人号码。)

  3、临时扩围发票邮寄服务。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的纳税人也可临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直至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路径: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服务旗舰店】→【省级部门】→【江苏税务旗舰店】→【发票领用】。

  4、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不受行业限制。自开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5、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2020年1月8日起,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不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6、网上解锁报税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三)通过各区局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

  (四)咨询涉税(费)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各区局特服号咨询。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二、自然人相关税收业务办理

  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登录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自然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和申请代开发票,可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后办理。

  三、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市民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缴费,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暂不支持养老保险缴费),“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缴费,也可选择银联pos机缴费,或是前往本市城乡居民两险社保缴费经办银行任一网点缴费。

  各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理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03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04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05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06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07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08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09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10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六合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11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12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13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北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14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15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96888717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8223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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