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核定征收企业第五次申报如何办理? 回复内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进行第五次申报(即07年度汇缴申报)。申报可采用如下方法: 首先登陆无锡地税外网的“在线办事——相关材料下载”,下载电子版《核定征收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好相关内容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报表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或通过U盘拷贝后交给稽核管理员读盘)。最后,打印《核定征收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期限内将纸质申报表报至相关稽核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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