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财政局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沈凯军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推行基础会计核算服务外包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关心、支持。正如您所说,一直以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有限,力量薄弱,无法及时处理基础会计核算业务,会计核算服务外包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发挥了规范核算、完善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作用。因此,您提出的“在市本级会计核算薄弱的行政事业单位中推行会计核算服务外包”建议,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随着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权责协同的不断推进,政府会计主体确实面临着不断提升会计管理水平、实现转型升级的需要。但会计核算服务外包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且从政府层面去推行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外包也不是很妥,原因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单位核算主体,不适宜全面推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据此,会计核算外包仅适用于单位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不具备设置会计人员条件的情况。从市级部门来看,如民建、民革等民主党派,由于内部人员编制少、业务单纯,可以选择会计核算服务外包的方式。 二、核算外包造成业务流程间断,全过程管理缺失 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不断推进,并将在近年全面部署预算管理一体化,全流程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会计核算作为财政核心业务中的重要环节,全面反映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全面绩效管理的数据体现。会计核算业务外包会造成业务流程间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下降,无法依据财务数据做出合理的财务决策。同时,代理记账机构仅按照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做账,与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分离,存在信息不对称,无法将执行中的问题反馈给预算等其他环节,不能达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优化。另外,代理机构不稳定性将直接影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数据和信息的安全,在保密方面存有较大风险隐患。 三、核算外包造成业务水平下降,指导职能弱化 根据政府会计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会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管理,以确保财政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尤其是市级层面的部门,不仅需负责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还承担着政策制定和指导下级单位的责任。如果将会计核算工作外包,将大大削弱单位会计核算能力,无法从大局上把握政策制定方向,妥善做好会计核算指导工作。例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中指出组织专班负责制度细则修订和指导下级部门规范会计核算。市级部门交通局作为专班成员单位,承担着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和细则出台后指导下级单位的重要职责。 为夯实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防范财务风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单位会计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培训、辅导与交流,逐步消除“薄弱点”,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助推财政可持续发展。希望您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意见。 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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