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2020-03-15 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0年3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0年第四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0年3月1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要求,根据税务总局文件清理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税务机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为纳税人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建设。因此,青海省税务局将日常清理与集中清理相结合,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改)的有关要求,在清理结束后统一发布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及条款,确保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便于税务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费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告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3件,部分条款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合计27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0-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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