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补偿金抵租金所得税上怎样处理?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2-19
摘要:房地产企业出租房产后,由于前期工作未准备好,至使房主提前开业而造成损失,因此向房主支付一部分扶持资金,用于抵消一部分租金,该项业务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上应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
房地产企业出租房产后,由于前期工作未准备好,至使房主提前开业而造成损失,因此向房主支付一部分扶持资金,用于抵消一部分租金,该项业务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上应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与税收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为准。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公司支付的补偿金,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属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能够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如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相关凭据同时附有相关租房合同或协议,可在税前扣除。不得冲减租金收入。

  需提醒的是,房地产公司向房主支付的扶持资金,用于抵消一部分租金,在计缴租金营业税时不得冲减营业额。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