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才字[2022]22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8-16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九发〔2022〕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九江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九才字〔2022〕22号             2022-8-16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九江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6日

九江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九发〔2022〕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企业和社会组织新引进(2022年7月5日及以后)的省部级杰出及以上人才。

  二、申报材料

  1.《九江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对象身份证/社保卡;

  3.申报对象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三、补贴标准

  三年内,每年按申报对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目前为28%)发放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社会组织按审批层级,其他用人单位按财税受益地确定),每年7月份,用人单位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地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

  (二)网上审核。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同级工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三)网上公示。审核完成后,在“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公示5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补贴。原则上资金直接拨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发给申报对象。

  五、其他要求

  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用人单位及申报对象,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人才项目申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科技科;服务电话:0792-8211537)。

  税屋附件:

  1.九江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表

  2.全市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3.九江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线上申报流程

  附件1

九江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申补金额  
最高学历学位   联系电话  
引进时间   职务(岗位)  
单位名称   单位开户银行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银行账号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电话  
 
申报对象
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年度已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大写):(¥),其中地方留成部分(人民币大写):(¥)。
以上填报内容及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对象(手动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
申报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填报内容及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意申报,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此表应在Word文档填好打印后,由申报对象本人签字,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2.此表申补金额应与申报对象承诺中地方留成部分一致。

  附件2

全市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211537

柴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6812085

瑞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221418

武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7705057

修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7221141

永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231212

德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666506

湖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6566568

都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212386

彭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623530

浔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215597

九江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8325605

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666325

共青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560810

濂溪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258811


  附件3

九江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线上申报流程

  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印发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