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规税[2024]2号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晋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6-24
摘要:《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的函》(晋市政函〔2024〕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同意你市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见附件《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表(晋城市)》。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晋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的通知

晋财规税[2024]2号         2024-6-24

晋城市人民政府: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标准的函》(晋市政函〔2024〕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同意你市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见附件《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表(晋城市)》。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调整后的收入仍按原级次、原科目入库。《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3〕10号)中关于晋城市的内容同时废止。

  税 屋附件: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表(晋城市)[官网暂无]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4年6月2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晋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印发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