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2024-09-25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 2024年9月25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方便税务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现制发《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中的3份税务规范性文件中,《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第1号)、《白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领票、邮政寄递”业务的公告》(2017年第1号)的相关内容不需要继续执行,因此全文失效。《白城市国家税务局 白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2017年第5号)中的相关内容已被新规定替代,因此全文废止。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