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相关指标的通知 财办资[2021]2号 2021-2-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企业财务信息指标体系,现就调整2021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部分指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指标。在经济效益、现金流量主要指标表中增加“资本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投资额”、“研发(R&D)经费投入”三项指标。 二、填报口径。资本化利息支出:反映企业本年度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全部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额:反映企业本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应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油气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研发(R&D)经费投入: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研究与试验(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统字〔2019〕47号)的相关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发(R&D)经费投入是指为实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 三、填报范围。此次增加的三项指标,由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填报。 四、填报要求。通过统一报表平台报送月报的单位采用原方式报送,不适用网络报送方式的单位(企业),在财政部网站资产管理司频道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专题栏目中(http://zcgls.mof.gov.cn/zhuantilanmu/gyqicwxxgl)下载最新报表参数,及时更新报表格式。请各报送单位准确填报,认真审核。新增指标在报送2月月报时开始填报,此后逐月报送。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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