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发[2003]73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6-05
摘要:各级国税机关和全体国税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在防治“非典”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促进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必要性,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组织收入这一重大决策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3]73号        2003-06-05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级国税机关和全体国税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在防治“非典”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促进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必要性,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组织收入这一重大决策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组织收入工作是国税机关的中心工作,完成和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是对抗击“非典”、发展经济的最大支持。要充分认识一手抓好“非典”防治、一手抓好组织收入是近期国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积极落实各项“非典”防治措施的同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完成省局下达的年度和分阶段的收入目标,为“非典”防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多的财力保证。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一)加大税收收入分析和预测力度

  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收入分析和调研力度,全面掌握当地税源的基本状况与发展变动趋势,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和监控,争取今年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上的主动权。对今年收入增幅较低、进度较慢的地区尤其要加大工作力度,摸清底数,找出症结,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扭转收入的被动局面。要严格按照省局要求进一步做好计划基础资料报送、收入预测和收入分析工作,着重监控“非典”疫情对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的影响,并进行量化分析。要在把握今年收入形势、确保完成今年收入任务的基础上,努力探讨建立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有效机制,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比对工作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做好金税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存根联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的比对核实工作,有效防止增值税税款流失。省局正在研究制定上述比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不久将下发各地执行。各地要立足实际认真调查摸底,积极做好贯彻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继续加大所得税征管力度

  各级国税机关要继续加大对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认真贯彻税收政策,加强税源监控,落实管理措施,提升所得税征管水平。要对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清理和监管,严格执行优惠政策,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手续,避免擅自减免税问题的发生。要认真检查清理2001年以来亏损弥补、定期减免税、财产损失税前列支、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加成扣除等各项政策的审批和执行情况,对清理出的问题立即纠正并上报省局。

  (四)进一步加大涉外企业反避税力度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抓好省局《关于对外商投资关联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税发[2002]122号)的贯彻落实工作,使关联交易业务及时纳入监控中。要根据总局2003年度反避税工作要点及考核目标要求,切实规范实施反避税调查、审计、谈判和调整工作,其调整应税收入及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额、调整入库税款等不得低于去年下达的考核指标。要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年度筛选避税嫌疑大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税函[2002]252号),认真做好筛选联查、协查避税嫌疑大户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筛选报告。

  (五)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各地税务稽查部门要继续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严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假帐、两套帐等手段偷逃税等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对医药、通信行业和重点企业所得税、普通发票的专项检查。

  (六)采取得力措施,大力清缴欠税

  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本地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工作计划,建立清欠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落实,严格考核。要在从严控制对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促进当期入库率提高、力争做到当年无新欠的同时,对以前年度欠税,区别情况认真清缴,减少陈欠规模,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

  (七)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

  各级国税机关在组织收入工作中,要认真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面对“非典”严峻形势,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办税服务厅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等工作中预防“非典”的紧急通知》(鲁国税发[2003]47号),通过宣传普及税收知识、积极引导纳税人采取电子申报纳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传输认证等措施,引导纳税遵从,提高办税效率,不断提高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纳税的积极性。对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各级国税机关要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本着积极主动的态度,帮助纳税人及时解决。

  三、落实岗位职责,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

  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督促系统内各职能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特别是针对“非典”对收入的影响、提高起征点对收入的影响、税收政策调整变动对收入的影响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测算,及时将影响收入变动的政策信息和对收入影响的程度进行汇集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以促进全省组织收入工作的健康开展。同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国税与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沟通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各项税收收入任务。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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