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提供免费快餐:视同销售货物处理 新闻回放 在地震灾难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向灾区捐助了100万元人民币现金,并免费向灾民和救援人员提供水和食品(快餐)。目前已达到4万多份,价值在50万元以上。同时,中国麦当劳叔叔之家慈善基金捐助了50万元,麦当劳中国员工自发募捐了50万元。之后,麦当劳又追加了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灾后学校的重建款项。 纳税分析麦当劳的捐赠包含了现金和免费快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所称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的规定,麦当劳提供的免费食物不属于营业税所谓的有偿提供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但是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麦当劳提供免费快餐需要视同销售。 假如1份巨无霸套餐20元,其成本10元,则按照现行的税法规定还要确认10元(20-10)的利润,缴纳2.5元的企业所得税。对其中10元的成本,如果取得捐赠凭证,则并入捐赠总额受会计利润的12%限额扣除;如果无法取得捐赠凭证,则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允许列支。 除了特定企业和特定的救灾环境外,不建议企业采用这种方式。一是企业很难取得构成快餐成本的捐赠合法票据,这将在事实上加重企业捐赠的财税负担。二是除肯德基之类连锁快餐企业外(受捐赠企业的连锁营业网站限制),其他企业没有类似可比性。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