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账上的钱不够支付货款,经理个人垫付了一部分资金,可他没有把钱存到账上,而是直接把钱汇到了对方卡上,账上挂着欠款,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答:问题所述在实践中可能在两种情况,可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是预付款或者付款提货性质的,可类似于出差报销费用进行处理,即经理以对方发票收据结算,附以汇款凭条作为入账依据,公司将代付的部分以现金或者转账形式退还给经理个人。 (2)属于应付账款性质的,如果对方能开来收据(规范做法是应该开收据,但现实中通过转账结算的,很多单位就不再开收据),那么与汇款凭条一起作为原始单据比较好;如果对方没有开收据,那么应该由经理书写情况说明,经对方单位确认(主要是确认收到款项的金额),附以汇款凭条作为入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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