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2018-10-30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调整海南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以下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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