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营业税进行税务调整的案例分析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2
摘要:  〔案情介绍〕 某宾馆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收取的客房收入100万元。   (2)免费为一公司提供一间办公用房(标准间每天房价120元),其代价为该公司为宾馆免费提供一批价值相当的灯具和室内装饰画;合同期限为1年。   (3...

  〔案情介绍〕 某宾馆6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收取的客房收入100万元。

  (2)免费为一公司提供一间办公用房(标准间每天房价120元),其代价为该公司为宾馆免费提供一批价值相当的灯具和室内装饰画;合同期限为1年。

  (3)宾馆附近设一美容美发厅(单独核算),本月收入2万元。

  (4)洗衣房为客人洗衣收取的费用0.4万元。

  (5)代客人预订机票、火车票收取的手续费0.4万元。

  (6)集团公司召开业务会议用宾馆会议室2天,住用客房10间共住用3天;会议室租金每天300元,住用的客房每天200元,此项费用冲减宾馆上交集团公司的管理费用。

  根据发上业务,5月份宾馆交纳的营业税为:

  100×5%+2×5%+(0.4+0.4)×5%=5.14(万元)

  〔案例分析〕税务机关经查账核实认为该宾馆计算应纳营业税有以下错误:

  (1)免费为一公司提供一间客房,对方免费提供宾馆一批灯具和装饰画属于以货易货行为,应计销售,计算营业税。

  (2)集团公司开会使用会议室及客房的费用实质是宾馆营业收入,不能因冲减管理费而不计征营业税。

  应按以下办法调整:

  为某公司提供客房本月收入=120×30=3600(元)

  集团公司用房收入=300×2+200×10×3=6 600(元)

  应交营业税=(100+0.36+0.66)×5%+2×5%+(0.4+0.4)×5%=5.191万元

  所以6月份宾馆应交营业税为5.191万元,少交税0.5万元,应按征管法的规定给予偷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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