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函[2007]14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押运业务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目的批复[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9-25
摘要:你局《关于湖南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押运业务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目的请示》(长地税发[2007]88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如下:湖南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押运服务合同,提供现钞押运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押运业务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目的批复[全文废止]

湘地税函[2007]146号          2007-9-25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湖南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押运业务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目的请示》(长地税发[2007]88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如下:

  湖南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押运服务合同,提供现钞押运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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