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有诉即办”相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2022-09-28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智慧税务建设,全面优化焦作市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畅通服务诉求渠道,做到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必办、有诉即办。现将焦作市税务系统“有诉即办”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诉即办”受理内容 (一)纳税咨询 主要是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征管规定、涉税信息等咨询查询服务。 (二)办税指南. 主要是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程序、手续等提供咨询服务。 (三)服务投诉 主要指纳税人缴费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而向税务机关进行的纳税服务投诉。 (四)轻微税收违法行举报 主要指举报人(含单位、个人)对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未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和其他轻微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的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五)一般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主要指举报人(含单位、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的一般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二、“有诉即办”受理渠道 (一)办税服务厅“有诉即办”服务专区受理内容:1.纳税咨询;2.办税指南;3.服务投诉。受理方式: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有诉即办”服务专区现场受理。 受理时间: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附件1)。 (二)县(市)区税务局投诉举报中心 受理内容: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受理方式:举报人到各县(市)区税务局投诉举报中心进行现场举报或拨打各县(市)区税务局投诉举报中心电话(附件2)进行举报。 受理时间: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附件1)。 (三)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 受理内容:纳税人一般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受理方式:举报人应以现场、邮寄或电话(附件3)方式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和税收违法行为线索,尽可能提供被检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息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鼓励举报人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8:00-12:00 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四)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 线受理内容:1.纳税咨询;2.办税指南;3.服务投诉;4.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受理方式:电话拨打12366或12345热线。 受理时间:7×24小时。 (五)可视化服务在线客服 受理内容:1.办税指南;2.纳税咨询。 受理方式:纳税人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页面与12366热线视频坐席或政策咨询坐席进行线上文字交流或视频连线。12366热线视频坐席主要解决电子税务局操作或其他需要视频方式处理的问题。在线政策咨询坐席主要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六)“问办合一”平台 受理内容:纳税人缴费人线上业务税费咨询求助办理。受理方式:纳税人缴费人利用云税厅、云协税、豫税通等软件(具体以各基层局推广软件为准)与各县(市)区税务局“问办合一”工作团队进行线上文字交流或视频连线。受理时间: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见附件1)。 (七)网站答疑 受理内容:1.纳税咨询;2.办税指南;3.服务投诉;4.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方式: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焦作市政府在线、“企业纾困360”平台、河南省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等网站进行留言咨询或投诉举报。 受理时间:7×24小时。 (八)指尖维权 受理内容:1.纳税咨询;2.服务投诉;3.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4.意见建议。 受理方式:1.纳税人缴费人通过“豫税通税企沟通平台”的“指尖维权”版块或扫描“指尖维权”二维码对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服务质效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对轻微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举报。2.纳税人缴费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我要咨询”版块提交留言,进行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的咨询。 受理时间:7×24小时。 特此通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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