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企业应保留相关的涉税凭证资料 1、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和委托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 2、劳务公司必须向建筑公司提供的涉税凭证资料: (1)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与班组长签订的专业作业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 (2)农民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月的农民工工资表、每月农民工时考勤表; (3)农民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花名册; (4)劳务公司每个季度农民工进场人数变动统计表; 3、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双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劳务工程量计量确认单和劳务款进度结算和最终决算书; 4、如果劳务公司与班组长签订专业作业劳务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劳务公司向建筑企业提供班组长与劳务公司签字确认的专业作业劳务款结算书和专业作业劳务计量确认单; 5、银行盖章的建筑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流水单的复印件; 6、代发银行给建筑公司开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以上资料至少保管三年。 二、劳务应保留相关的涉税凭证资料 1、 劳务公司与建筑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和委托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 2、 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原件或劳务公司与班组长签订的专业作业劳务分包合同原件; 3、 劳务公司办公室出的一份文件:关于组件XXX工程项目部的文件; 4、 劳务公司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出的一份任命书:任命XXX项目部管理人员、负责人、技术人员的名单; 5、 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花名册(盖上劳务公司的公章); 6、 劳务公司与建筑企业双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劳务款结算书和劳务工程量计量确认单; 7、 劳务公司与班组长签字确认的专业作业劳务款结算书和专业作业劳务量计量确认单; 8、 劳务公司每个季度农民工进场人数变动统计表; 9、 银行盖章的建筑公司代发农民工工资流水单的复印件; 10、 农民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月的工时考勤表和工资表;
代发工资时扣缴义务人如何确定? 我单位下属一全资子公司,规模较小,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子公司所属人员人事管理关系归我单位集中管理,工资由我单位代垫直接发放,其相应社保也由我单位统一代垫缴纳。(期末统一结算清偿)。该子公司个人所得税应由我单位缴纳还是该子公司自行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贵单位下属的一全资子公司人员的工资由贵单位代垫直接发放,应以支付所得的贵单位为扣缴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来源:安徽税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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