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增值税类主要税收政策解读(五)

来源:税屋 作者:晨曙 人气: 时间:2009-12-24
摘要:  二十六、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   2009年9月29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9号)。该文件对财税(2008)157号文件的不明事宜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     (一...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5、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特别提示
  综上所述,国家税务总局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抵扣时间由现在的90日延长至180日,延长了一倍,这样纳税人就有充足的时间办理抵扣事宜。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注意的是只有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才可执行新的抵扣期限,而现在直到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还得按90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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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一、人发适用17%增值税税率
  2009年10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人发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625号)。
《批复》明确,人发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的农业产品范围,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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