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 2004-08-30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在招标投标法规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公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共废止13个文件)。 税 屋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00四年八月三十日 税 屋附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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