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2021年度—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5号 2022-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0〕24号)等文件要求,经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现将湖南省2021年度—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企业和个人2021年度—2023年度通过名单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附件: 湖南省2021年度—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9日 湖南省2021年度—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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