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12-31
摘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4〕7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各市、自治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4〕7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6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需提前一个月上报省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