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函索赔案例引发的思考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08
摘要:案例简介   A公司是从事公路施工、工程总承包的大型建筑企业,B分行以信用形式为其核定2亿元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授信额度。A公司在某省修建高速公路项目中中标,在A公司提交开立保函申请书...


  另外,主合同的签订也是重要一环。如保函开立时主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应要求申请人提交准备签订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以确保拟定的保函条款符合合同的要求和保障申请人、受益人双方的利益。合同需明确担保的相关要素,尤其是担保标的、失效条件应清晰合理。

  严格事中审核

  对于索赔条件要明确、单据化,除受益人出具的书面索赔声明外,应尽可能要求提交第三方出具的证明符合索赔条件的文件,如工程履约保函可由监理工程师出具监理报告,质量保函提交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同时,应要求受益人通过其开户行提交索赔书,或随附保函正本,确保索赔文件的真实性。如申请人坚持在保函中加具见索即付条款或其它风险条款的,必须向申请人揭示清楚并由其书面确认。申请人可以根据对方的情况、自身在交易过程中的地位,判断是接受此类条款,还是增加由其确认索赔、或者通过提供第三方证明等手段约束受益人的行为。如为金额较大、风险条款较多的保函,银行更要主动了解受益人的情况,以保证业务背景的真实性及对银行的风险作正确的评估。受益人为个人的,银行更应谨慎处理,如为授信开立保函,可要求申请人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主动会同公司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分析业务风险,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加强授后管理

  银行在保函开立后应切实加强授后管理工作,尤其要关注保函项下基础合同的执行情况,密切留意可能导致违约索赔的事件。其中,工程类履约、预付款保函应关注保函项下有关工程的完工程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合同的要求;工程类投标保函应关注申请人是否中标,是否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有关合同;工程类质量保函、维修保函、尾款保函,应关注有关工程投入使用的情况,质量是否稳定;付款保函应关注保函项下货物的到货情况或工程完成进度等;关税保函应关注申请人交纳关税是否出现不正常情况;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应关注加工手册的执行情况是否正常。

  由于保函普遍存在担保期限较长的问题,工程类保函一般有效期为3-8年,部分开往巴基斯坦等境外地区的保函效期更有可能长达60年,因此,银行在按规定做好各项授后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保函项下相关项目及交易进展情况的跟踪与监控,重点收集客户经营状况、项目履约进展、市场行情变化、交易往来情况等有可能导致受益人向银行索赔的风险隐患信息,并加强沟通,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同时,银行要加强保函档案管理,有关风险信息及评估结论应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连同业务审批、账务处理、函电往来、后期跟进等资料一并保管,确保档案资料能清晰、完整地反映业务的全部处理过程。此外,银行应根据保函有效期的条款,及时督促客户提交有关资料办理撤销手续,其中付款类保函应要求申请人在保函担保行办理款项支付,并在付款时注明相关业务编号,以便担保行及时对保函进行减额。

  建立规范的索赔处理流程

  对索赔单据的审核是正确处理保函索赔的关键环节。在收到受益人的索赔单据后,银行首先应核实是否有保函规定的索赔通知书正本,其签字及/或盖章是否与预留在银行的印鉴相符,如不能核对一致,建议其通过开户银行以加押电报证实。其次要审核单据的种类和内容、尤其是索赔通知书的内容与保函条款是否相符,如相符,银行可向申请人出具《保函付款/赔付通知书》,并在保函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如不符,则应立即与受益人交涉,必要时可征询法律部门的专业意见,待受益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再进行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如索赔单据符合保函规定,则不论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有什么纠纷、申请人在银行的地位如何,都应赔付,以免陷入纠纷、影响银行声誉,更有甚者,被受益人追诉为被告,以致花费更大量的人力、物力应对。

  强化人员培训

  银行要进一步加强保函专业人才的规划和培养,通过建立保函专家库等措施发挥优秀人员的传帮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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