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需要;是我国税收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征管惯例并轨的需要。各级国税机关务必站在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把“方便留给纳税人、把困难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切实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将推行全程办税服务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确保全程办税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合理设置窗口,实现“一窗多能”。要以推行全程办税服务制度为契机,借鉴“一窗式”、“一站式”工作原理,按照“资源配置合理、管理方式优化、服务简约高效”的原则,打破窗口间的职责界限,多设综合性办税窗口,尽可能使各窗口都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咨询、受理、办理等涉税事宜,实现“一窗多能”。 (四)建立机制,狠抓落实。要细化办税项目,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协调运转制度、资料传递、归档等制度。要将全程办税服务纳入纳税服务考核评估中,进一步量化考核内容,注重考核的科学性和易操作性,确保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五)抓好教育培训,强化人员素质。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素质是推行全程办税服务制度的关键和保障。要抓好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征管业务流程以及各征管软件操作的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全程办税服务工作。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外部环境。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宣传全程办税服务制度,营造全程办税服务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执行全程办税服务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总结经验,创新机制,把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 1、全程办税服务流程图 2、全程办税服务内部传递单 3、全程办税服务事项催办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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