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户手中收购茶叶并加工销售,取得的收入属于免税的农产品初加工收入吗?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6-30
摘要:从农户手中收购茶叶并加工销售,取得的收入属于免税的农产品初加工收入吗? 基本案情 某公司从农户手中收购茶叶后进行分类、包装再销售,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免税的农产品初加工收入? 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实施农、林、牧...

从农户手中收购茶叶并加工销售,取得的收入属于免税的农产品初加工收入吗?

 

基本案情

某公司从农户手中收购茶叶后进行分类、包装再销售,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免税的农产品初加工收入?

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