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税 屋综合 作者:税 屋综合 人气: 时间:2024-11-30
摘要:此次修订出台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保持了原有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稳定。修订后,按省份分列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共564条,相比2020年本净增加29条、增幅5.4%,增加的条目主要集中在特色农牧、电子信息、资源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等领域。

  《税屋》综合消息 据发改委官方网站,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4年第2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29日答记者问表示,在各省(区、市)现有条目基础上适当增减和修改有关内容,既体现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又兼顾西部不同地区的差异。修订后,按省份分列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共564条,相比2020年本净增加29条、增幅5.4%,增加的条目主要集中在特色农牧、电子信息、资源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等领域。

  据介绍,对西部地区从事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政策之一。《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界定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产业范围,是企业能否享受该政策的主要依据,也是引导西部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文件,上一版本是2020年本。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内蒙古、广西等西部12省(区、市),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2%。近年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2021至2023年,通过实施《目录》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西部地区共减免企业税收超4000亿元,有力支持了西部地区企业发展,也吸引国内外企业加速向西部地区投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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