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15]59号 2015-06-12 市地税局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5〕7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总局文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提高认识,部署摸底清查。总局在本次通知明确提出,税务人员严禁出现5类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对税务机关领导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从业提出了管理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组织税务干部开展学习,切实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税务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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