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2018-07-05 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助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我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一览表》,现予以发布,附征率标准从2018年7月1日(按税款所属期计算)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一览表》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关于《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一览表》的政策解读 为做好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助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我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理解执行,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适应经济形势变化和税收政策调整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对我市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进行发布。 二、《公告》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及背景,我局对交通运输业、娱乐业、服务业、文化体育业、财产转让所得等税目制定了《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一览表》予以发布,附征率标准从2018年7月1日(按税款所属期计算)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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