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发票流程、注意事项

来源:税屋综合 作者:税屋综合 人气: 时间:2020-06-05
摘要: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哪些情形可免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有啥要注意? <安徽税务>

  01、自然人代开普票(不含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个人代理人)

  Q问题1:我是自然人,我什么时候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如果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发票时,就可以申请代开哦!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

  Q问题2:那我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我应该提交什么资料?

  答:1.如果您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啦!原件查验后将退回;如果您经过实名信息验证,不需要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2.如果您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填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即可。

  Q问题3:那我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对于非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业务,我要缴纳哪些税款?

  答:您一般需要缴纳以下税款(不含免税项目):

  1.增值税:征收率:3%。

  小贴士: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按1%征收。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属于市区、县城(镇)和非市区、县城(镇)的,分别按增值税额的7%、5%、1%征收。

  (2)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3%计算。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2%计算。

  敲黑板!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附加税费减半征收!

  3.个人所得税

  个税计算存在着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差异,但一般情况如下:

  (1)如果您从事经营取得的所得,代开发票按照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率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2)如果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税务机关以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您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您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3)注意啦!您的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Q问题4:我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什么时候我可以免税?

  答: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您可以享受不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1.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

  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6.2020年1月1日起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7.其他免征增值税项目,详见《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首项/纳税服务/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小贴士:

  1.免征增值税的,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不征收。

  2.对免征增值税项目,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自动打印***。

  Q问题5:听说2020年1月1日起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那么哪些服务属于生活服务?

  答: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1.文化体育服务

  2.教育医疗服务

  3.旅游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具体范围可以参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发布)。

  如果您提供以上生活服务,2020年1月1日起可以免征增值税哦!

  Q问题6:我代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况,应该如处理?

  答:1.在您代开当月发生以上情形,可凭已代开发票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

  2.如果是代开次月及以后,您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再申请税务机关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同时,在作废已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后,您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02、自然人代开专票

  Q问题1:我是自然人,我在什么情形下可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如果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您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您转让、出租不动产,但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

  2.如果您是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

  Q问题2:如果我销售或者出租不动产应如何申请代开发票?

  答:您可以这样申请代开发票!

  1.申请地点:
  您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2.提交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同样地,原件查验后退回,如果您经过实名信息验证,可不再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如果您将无法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农村房屋出租时,您可以提供出租房屋是否属于自有住房的承诺书。

  (4)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原件查验后也会退回哦!

  3.其他信息:
  (1)如果您是销售不动产,您应提供不动产名称、房屋产权证书号码、面积单位及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等信息。

  (2)如果您是出租不动产,您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增值税的征收率如下:
  (1)如果您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率为5%。

  (2)如果您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减按1.5%征收增值税。

  5.减免税情形如下:
  (1)如果您的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只代开不征增值税。

  (2)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如果您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您可以在对应的出租期内平均分摊,如果您在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3)如果您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注意:享受增值税减免的,只可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哦!

  小贴士:

  以下情况,是不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哦!

  1.向其他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

  2.享受免税优惠的项目。

  Q问题3:我是保险、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可以申请代开专票,应该如何申请?

  答:1.如果您是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在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贴士:
  如果您是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也可以按照上还规定申请代开哦!

  2.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3.如果您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注意:如果您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是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哦!

  Q问题4:我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发生以上情况,您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1.在代开当月,您可以凭已代开发票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

  2.在代开次月或以后,您可以按以下方法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

  (2)如果您(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您可以提请税务机关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3)税务机关会根据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3.作废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后,如果您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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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哪些情形可免增值税?

问: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哪些情形可免增值税?

答:1、不征、免征增值税:

(1)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

(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6)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提供生活服务的,免征增值税。

其他免征增值税项目,详见《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首项/纳税服务/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2、免征增值税的,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不征收。

3、对免征增值税项目,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自动打印“***”。

来源:海南省税务局  时间: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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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有最高开票限额限制?

问: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有最高开票限额限制?

答: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税函〔2018〕115号)规定:“二、提交资料

……

(四)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份最高开票限额

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暂不设定最高开票限额。但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1.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且销售额不低于500元的;

2.单次销售额大于10万元的;

3.其他不予网络代开发票的情形。”

因此,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暂不设定最高开票限额。

来源:福建税务  时间:2018.10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有份数限制?

问: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有份数限制?

答: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税函〔2018〕115号)规定:“二、提交资料

……

(三)申请代开发票的次数

每位自然人每月申请代开发票的次(份)数累计不得超过3次,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期间内累计不得超过24次。申请人本月申请代开次数和累计销售额应填写在《申报单》的“备注栏”中。受理单位核对或查询代开发票次数信息,已达到上述次数的不予受理。”

因此,每位自然人每月申请代开发票的次(份)数累计不得超过3次,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期间内累计不得超过24次。

来源:福建税务  日期: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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