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附件部分废止]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2011-08-30 税屋提示——依据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江门市关于调整《江门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的公告,本公告中的《江门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第9项“服务业”的第二行“其中:个人出租住宅房屋”一栏予以删除。
附件 江门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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