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的使用是我国会计领域内的一件大事,在目前情况下,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实施,仅凭借企业自身实力去完成,是存在一定困难的。希望相关部门、企业能够慎时度势,循序渐进、切忌“急功近利”。一方面,在“公允价值”实施的时间上、空间上给予实施者必要的缓冲余地,做到审慎实施;另一方面,要扎扎实实的落实相关“基础”工作,做到“步步为营”,为实施者少走弯路,提供必要保障。 “公允价值”的使用在新会计准则讨论稿发布以来,一直是业内关注和争论的焦点,相关观点、论述已较为丰富,在此仅提出个人的点滴浅见,还望读者予以赐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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