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部分行业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您所在行业(类型)的特点和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纳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质量,公平公正执法,营造公平的纳税环境,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定于即日起至8月15日期间对部分行业(类型)开展2013年度数据采集工作。 一、数据采集表的进入路径 主管税务机关将通知被纳入采集范围的纳税人,请您接到通知后在广州市国税局门户网站(www.12366.gov.cn)首页右上角进入“网上办税大厅”,在“2号办税窗口”登录。 您若已申请数字证书办理网上办税业务,请插入数字证书,点击“证书登录”,输入证书PIN码即可登录(数字证书用户是指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质监局等政府机构申请领取了数字证书的用户,作用类似网上银行的U盾,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网上税务事项办理的安全)。 您若未申请数字证书,请直接点击“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用户名、初始密码均为纳税人识别号)。如果您忘记密码,请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重置密码。 登录成功后,请您在网上办税大厅菜单下选择“行业数据填报”即可进行相关数据填报。 二、填报要求 (一)您可以直接在采集表中填写相应数据,也可以点击“导入数据”下载采集表的EXCEL文件模板,在下载的EXCEL表中填写好数据后再导入系统。 (二)填写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采集的数据所属期为2013年度,并按照数据项的“名称”、“单位”和“填写说明”要求进行填报。 2.对于要求按月填报的数据项,按1-12月的实际发生数在相应格内填写。 3.对于不需要按月进行填报的数据项,如“年度累计数”、“时点数”、“年平均值”等类型的数据项,统一在“12月”格内填写。 4.采集表中如涉及到4个用电信息数据项目(包括用电编号、电表号、户名和共用电表标志),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参照样例填写,样例详见附件1. (三)如果需要对所填报的数据进行修改,请您在8月15日前进入网上办税大厅进行相关操作,操作步骤与数据填报相同。 三、请您务必在首次“普通登录”时修改密码,以免造成信息泄漏。如因不及时更改密码造成的任何后果,将由纳税人自己承担,请您务必谨记。 四、在填报数据的过程中如有疑问,您可以通过网上办税大厅右上角的“我要提问”功能将问题反馈给税务机关,或致电12366热线,也可以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联系。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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