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5]1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9-28
摘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满足纳税人和税收管理不断增长的互联网应用需求,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重点行动

  紧扣互联网发展特点,挖掘互联网与税收工作融合发展潜力,总结各地互联网应用探索经验,吸纳各方面的创意创新,重点推进“互联网+税务”5大板块、20项行动。

  (一)社会协作

  1.互联网+众包互助

  以税务机关主导,纳税人自我管理、志愿互助的理念,引入互联网众包协作模式,建立交流平台,调动纳税人积极性,鼓励纳税人相互解答涉税问题,将纳税人发展为“大众导税员”。充分发挥第三方公共社交平台作用,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用户基数大、使用快捷等特点,设立特定用户群,税务人员管理,纳税人相互交流,形成良好的办税咨询互助机制。

  2.互联网+创意空间

  通过网站、主流社交工具等途径,建立面向纳税人、税务人、社会公众的创意空间,征集运用互联网改进税收工作的创新项目和创意点子,博采众长,营造开放包容的环境。借势用户创新、大众创新、开放创新的大潮,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参与“互联网+税务”的热情,降低创新成果转化门槛,形成协作共创的良好生态。

  3.互联网+应用广场

  税务总局建设纳税人软件应用广场,开辟官方软件发布渠道,供纳税人免费下载使用。建立统一审核和发布制度,兼容并蓄,为各级税务机关和社会力量开发的纳税人软件提供发布途径和展示平台。促进各地区应用软件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开发建设,提升互联网税务应用整体水平。

  开发便民办税工具箱,统一纳税人办税登录入口,通过网上办税导航工具,为纳税人提供统一、准确、清晰的办税指引。开发和推广报表生成、在线申报、税款计算等办税工具,与税收政策调整同步升级和发布。开发移动离境退税辅助工具,为境外游客办理离境退税提供便捷指引。

  (二)办税服务

  4.互联网+在线受理

  适应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实现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对自身基础信息的查询、更新和管理,网上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登记,开放税务登记信息网上查验。为纳税人提供认定、优惠办理等事项的网上申请、资料提交、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实现在线办结,对备案类优惠事项,以多种形式提供简洁便利的网上备案。

  在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纳税人涉税信息保密的前提下,将涉税查询业务向移动终端应用、第三方平台上延伸。通过及时便捷的涉税查询,让纳税人感受到办税业务有迹可循、有处可查,随时随地掌握办税进度,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

  5.互联网+申报缴税

  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申报纳税平台,实现申报纳税网上办理全覆盖和资料网上采集全覆盖。拓展多种申报方式,实现纳税人多元化申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将操作简便、流程简洁的申报功能拓展到移动互联网实现。通过互联网推送方式,在税款征收和稽查执行环节,向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税款或查补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

  拓展互联网税款缴纳渠道,支持银行转账、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第三方支付等多种税款缴纳方式,保障纳税人支付环境安全。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第三方信息,探索自然人实名认证、在线开户,逐步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申报纳税等业务。

  6.互联网+便捷退税

  适应新业态,以互联网理念改造退税流程,打通外部申请与内部审批流程的衔接,实现退税业务办理电子化、网上一站式办结。优化出口退税和一般退税流程,提供网上申请、单证审核和业务办理进度的跟踪。

  7.互联网+自助申领

  依托互联网平台,创新发票领购形式,提供发票网上申领服务,实现发票自动验旧,引入现代物流服务配送纸质发票,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发票服务新体系。

  优化纳税人税收证明办理,提供完税证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各类税收证明的网上办理,支持通过互联网平台和自助办税终端开具打印,实现税收证明的在线真伪查验。

  (税务总局发布规范,与省税务机关共建)

  (三)发票服务

  8.互联网+移动开票

  利用移动互联网高效便捷优势,推进随时随地开具发票。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为基础,深化数字证书与移动技术的融合,实现纳税人利用手机等掌上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创移动互联网开票新时代,服务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9.互联网+电子发票

  适应现代信息社会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为基础,利用数字证书、二维码等技术,制定统一的电子发票数据文件规范,保障电子发票的安全性。吸收社会力量提供电子发票打印、查询等服务,推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及各领域的广泛使用,提高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探索推进发票无纸化试点,降低发票使用和管理成本,逐步实现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的变革。

  10.互联网+发票查验

  建立全国统一的发票查验云平台,全面实现全国发票一站式云查验服务。提供网页、移动应用、微信、短信等多渠道查验服务,让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随时、随地、随需查验发票,提升社会公众对发票的认知度和信任度,遏制虚假发票,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社会经济运行秩序。

  11.互联网+发票摇奖

  重构有奖发票,将有奖发票“搬”上互联网,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与社会力量合作,支持传统金融账户和微信钱包、支付宝钱包等新兴互联网金融账户,改变有奖发票手工操作的不便。通过移动终端“扫一扫”等方式,提供发票即时摇奖,即时兑奖,奖金即时转入金融账户的新模式,提升用户的抽奖体验和参与感,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促进税法遵从。

  (税务总局统筹建设,省税务机关部署,社会参与)

  (四)信息服务

  12.互联网+监督维权

  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情况互联网查询,定期通过互联网站向社会公布稽查案件公告、黑名单信息、执法程序等,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线上线下全覆盖,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评价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调查工作,面向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征集对税收工作的需求、意见和建议,以多元化形式提高参与度和有效性。

  拓展纳税人投诉维权方式,使纳税人可随时随地举报投诉,对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情况实时跟踪,并对受理结果进行评价,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税务总局、省税务机关共建)

  13.互联网+信息公开

  推进和完善网上涉税信息公开,为纳税人提供标准统一、途径多样、及时有效的涉税信息公开查询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税收法规、条约等信息。优化税务门户网站界面体验,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手机APP、短信、QQ、税企邮箱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税收宣传,增强税收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法规库,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和发布机制,实现各渠道税法宣传内容更新及时、口径统一、准确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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