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的大数据接入电商数据库,中国定会变了天!

来源:税来税往 作者:税来税往 人气: 时间:2016-12-11
摘要:电商到底要不要征税?这个话题一直争吵了好久! 双11已经过去了,双12又来了,如果现在对电商或者网上购物严格按照实体的要求进行纳税的话,是不是还会这么火? 2015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约为18.6万亿元,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不过,在中国互联网经济规模

  电商到底要不要征税?这个话题一直争吵了好久!

   双11已经过去了,双12又来了,如果现在对电商或者网上购物严格按照实体的要求进行纳税的话,是不是还会这么火?

  2015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约为18.6万亿元,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不过,在中国互联网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税收监管问题备受关注。相信2016您的数字经济规模只会大于这个数,是否征税真的需要给大家尤其是搞实业的商家一个明确的答复!

  目前国家在顶层设计时就有所犹豫,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加多处涉及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但是这个还是在争取意见阶段。

  在如何治理电商漏税的问题上,地方税务部门与国税总局也存在不同意见。2015年4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地在内的全国主要沿海省区市的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这一动作指向电商企业的漏税行为。当时这场专门针对电商的税务约谈撩拨到舆论的神经,并引发了国家要对淘宝卖家全面征税等各种猜测。大家都疾呼,国家终于对电商开刀了。

  但是锋转直下,《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出现在国税总局的网站上,“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

在今年“双11”当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7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建立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该文件被业界解读为国家强化税收监管的重要信号。尤其是最近的金税三期大数据平台上线,想对电商行业征税,那也是一菜一碟!

      过去十年中国电商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相应的法律、征税管理等方面尚待加强。如部分平台上的中小经营者,交易活动中难以提供发票,依法纳税便成为问题。另外,电商行业发展迅速抢占实体商家的份额。实体经济由于各种其他因素的影响,经营越来越困难。近年来,传统零售业态,受到的冲击越来越大,百货、商场关闭门店的消息频频出现。对电商征税,快点拯救一下传统零售业吧!

很多人以为,在中国,个人网上销售货物无需纳税。其实,这是对税收政策的误读。
 
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针对互联网交易如何纳税的法律法规,但在现行规定下,线上卖家,无论是淘宝网、拍拍网、京东等平台上的个人卖家,还是天猫上的企业卖家,都要依法纳税。
 
具体来说,个人卖家应当承担的主要纳税义务包括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企业卖家则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不开发票不上税”是通常的做法。因为,公司一年的流水虽然有一千多万元,但毛利润很低,如果所有交易都上税,“肯定破产”。另一家同样依靠跑量的饼干店老板则表示,网店一年流水几千万元,但净利润只有七八十万元,“要是把税都补齐,这生意也别做了。”
 
 
目前,全国各地核定应纳税额的标准不同。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告,如果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以下,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而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含2万元)至5万元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6%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与个人卖家类似,企业卖家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通常,该税种的税率为25%。
 
而就增值税而言,不管个人卖家还是企业卖家,按照国税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如果未来任何事情都能用电子发票记录数据,之后国家又能有一个部门管理大数据,将BAT、京东等主要平台数据打通。如此,卖家利用电商平台偷漏税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金税三期的大数据来了,BAT、京东、苏宁易购等你们这些电商巨头们,敢把数据后台共享给税务局吗?
 
如果税务局掌握百度、阿里、腾讯等的后台数据,中国的电商税收会变了天!
 
关于电商征税大家有什么看法和思路的可以跟我们唠2毛钱的,如果您的企业遇到了税务上问题,欢迎大家后台跟我留言,我们会努力帮助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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