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租赁应怎样进行纳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1-01
摘要: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给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租赁的主要特征是转移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是转移资产的所有权,这种转移是有偿的,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租赁按其性质和形式的不同可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给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租赁的主要特征是转移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是转移资产的所有权,这种转移是有偿的,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租赁按其性质和形式的不同可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在经营租赁下,承租人租入资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资产的使用权,而不是为了在租赁期满后,取得该项资产的所有权,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不承担租赁资产的主要风险。而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其较之经营租赁的主要特点和区别在于:租期较长(一般达到租赁资产使用年限的75%以上);租约一般不能取消;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设备的价款、租赁费和借款利息等;租赁期满,承租人有优先选择廉价租赁资产的权利。也就是说,在融资租赁的方式下,与租赁资产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由出租人转归承租人。

  在现有的市场经济下,企业为了搞活经营,拓展消费市场,出现了将所生产的产品直接租赁给消费者以收取租金的经营方式。企业;阵所生产的产品是用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其在纳税上各有不同,下面分别举例加以说明:

  一、经营租赁。如:某生产游戏机的生产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租赁出去收取租金。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而所谓“非应税项目”是针对应否缴纳增值税而言的,即应缴纳增值税的项目(包括销售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即为“应税项目”;不用缴纳增值税的项目即为“非应税项目”。不用缴纳增值税钓项月具体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将生产的游戏机对外提供租赁服务是属于提供非应税劳务行为。因此,对企业将生产的游戏机对外出租,当租赁行为发生时,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税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同时,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对“租赁业”的解释: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业务。所以,对企业将生产的游戏机对外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企业是以销售货物为主,同时提供产品的租赁服务是属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营业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于纳税人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税务征收机关确定。

  二、融资租赁。如:某生产农用小货车的工业企业开展了车辆租赁业务,即对公司生产的车辆实行租赁经营,租赁人按租赁合同约定每月按时支付公司租金(包括车辆价款),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满后车辆归租赁人所有。对公司取得的租赁费收入,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以及文规定:融资租赁的出租方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但文件明确:该“融资租赁”的征税规定是针对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对非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其它单位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所以,公司应当按照所取得的包括车辆价款在内的全部租赁费收入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同时,该公司由于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政策规定:对纳税人兼营非应税项目所购进的材料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纳税人兼营非应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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