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关于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退税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2019-6-28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现将有关退税事项通告如下: 财税〔2019〕13号和晋财税〔2019〕2号文件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相关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发文日期晚于政策执行日期,导致部分纳税人应享未享上述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需要退税。根据税总发〔2019〕40号、晋税发〔2019〕26号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4月1日起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退税工作。目前,经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已为大部分纳税人办理了退税,但仍有部分纳税人因无法核实银行账户等退税信息,税务机关无法办理退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这部分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通告如下,请相关纳税人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携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纳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缴税(费)凭证复印件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联系,核实相关退税信息,税务机关将主动发起退税流程,办理退税事项。 重要提醒:办理退税没有任何费用,退税工作由税务机关主动发起,无需纳税人提出退税申请,绝不会要求纳税人进行任何银行转账操作,敬请纳税人提高警惕,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方式:0351-2710226。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2019年0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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