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在收货款时已收对方运费。并让地方税务局代开运费票,票上交货人我单位,收货人对方单位,请问对于运费票我单位应该如何记账?是否能记入费用?是否存在抵扣问题? 答:按据实性原则处理。确属本企业发生运费,符合代开规定的可以代开,运费发票内容应按实际发生的路程、起止站、单位运价等实际反映,不能虚构运费,合理的运费可抵扣并记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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