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4]315号 2004-06-30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欠税内部监控管理的通知》(闽国税发[2003]291号)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欠税数据清理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函[2004]200号)的要求贯彻执行。省局将按照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专项管理办法下发各地。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四年六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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