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发[2008]77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修改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5-30
摘要:修改后的申报表增加“直接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第10栏)”。该栏填写以“一般贸易”或“进料加工”方式直接出口,且国家没有取消退税的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出口发票上的出口货物离岸价)。该栏不包含:转厂销售额、来料加工出口额、国家规定不予以退(免)税的出口销售额。

  (十四)本表第11项“本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本期应纳税额 = 第 1 栏 × 征收率 + 第 4 栏 × 4%。

  (十五)本表第12项“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数据是根据相关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

  (十六)本表第14项“本期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稽查补缴的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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