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总工会关于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 芜工[2021]9号 2021-01-25 芜湖市各小微企业: 为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及操作指南,现就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期限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以工会经费缴交日期为准。 二、返还对象 全市市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且工会经费通过税务代扣缴交至芜湖市总工会的小微企业。 三、返还流程 1.申报时间 符合工会经费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分别于2021年2月1日—3月31日、2022年2月1日—3月31日,提出本年度返还申请,一年一申请。 2.申报方式 (1)企业申报 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总工会办事项”,点击“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专栏,网上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不支持线下申报。 (2)工会审核 市总工会在接受申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小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经费返还 市总工会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4月底前全额返还小微企业缴交的工会经费。 四、需提供的材料 (1)芜湖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 (4)企业上年度末利润表; (5)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从业人员人数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五、政策咨询电话 市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联系人:章玲莉、高文玮 联系电话:0553-3877591 3873750 附件: 芜湖市总工会 2021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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