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广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 你们好!首先,向你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经国务院批准,我省(安徽省)自2012年10月1日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新旧税制转换。这是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对推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向你们对试点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优化社会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从而改善我省三产比重和结构;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相信所有参与试点的纳税人一定会从改革中获得益处。 今年是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第一年,为帮助全省试点纳税人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主要内容,便于实际操作,下面,向广大参与试点的纳税人简要介绍一下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是试点行业的范围。 二是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税率和征收率。 计税方式。 计税依据。 服务贸易进出口。 优惠政策。 三是试点期间过渡政策。 跨地区税种协调。 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 为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平稳推进,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听取意见,积极为广大试点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及时帮助大家解决税制转换过程中面临的困难。纳税人需要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具体税收政策和最新工作动态的,可直接登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专栏。 让我们齐心协力,为实现企业得实惠、行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多赢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咨询电话: 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联席会议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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