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纳税人关注的八个国税热点问题

来源:深圳国税 作者:深圳国税 人气: 时间:2013-04-07
摘要:  从深圳市国税局2012年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情况汇总可以看出,纳税人对税法的掌握程度日益提高,对税收政策的关注度、精准度也与日俱增。总结全年纳税咨询热点,深圳市纳税人对以下八个国税方面的业务问题关注度最高。    营改增 试点(关注度★★★★★)...

  从深圳市国税局2012年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情况汇总可以看出,纳税人对税法的掌握程度日益提高,对税收政策的关注度、精准度也与日俱增。总结全年纳税咨询热点,深圳市纳税人对以下八个国税方面的业务问题关注度最高。

  “营改增”试点(关注度★★★★★)
  经国务院批准,深圳市于2012年11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市于2012年8月1日起,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截至今年3月20日,深圳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9.58万户。试点纳税人累计实现改征增值税24亿元,2013年3月申报期减负面达98%.

  推行使用网络发票(关注度★★★★★)
  为构建更加安全稳定的普通发票管理系统,该局与网络运营商协力构建了深圳国税网络发票平台,于2012年10月20日正式启用,向纳税人提供深圳国税所有普通发票的开具使用服务,包括发票查验、发票申购等业务功能,并同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其涉及纳税人12万户左右,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发票数据信息化问题以及纳税人的购票难问题,切实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

  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关注度★★★★☆)
  为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与此相适应,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进一步简化,企业办理出口报关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审核企业出口退税只需依据共享电子信息。这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使得贸易收付汇手续、业务办理流程、出口退税凭证大大简化。

  多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关注度★★★★☆)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及《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多项管理事项进行政策调整。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了扩大生产企业收购货物出口退税的范围,重新规定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调整外贸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料的出口退税规定,增加放弃免税等七个方面的新措施。据测算,新办企业管理办法解禁,将为出口企业带来15亿元规模的退税周转资金;出口货物逾期申报后视同内销征税改为免税,约为企业减负3亿元~5亿元。

  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关注度★★★★☆)
  为避免对二手车经营业务征税问题产生歧义,国家税务总局对二手车经销业务和代理销售业务进一步进行明确。包括二手车经销单位收购过户、销售再过户的行为,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具备一定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上述政策制定有利于规范二手车经营业务,引导二手车经营实体的健康发展。

  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关注度★★★★☆)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征收范围为五大类: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生产环节应缴纳基金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进口环节由海关负责征收。基金实行按季申报,从量定额计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开征,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

  蔬菜流通环节免税政策(关注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此项政策是2011年税收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延续。深圳市国税局共计对符合免税条件的205户次蔬菜批发零售企业免征税款,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而且稳定了菜篮子价格,让广大市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关注度★★★★☆)
  根据各地税务机关反映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明显增高,纳税人也会发生相应的办税成本。为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此项措施既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又降低了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提高了征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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