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指引

来源:华税律师事务所 作者:华税律师事务所 人气: 时间:2015-02-04
摘要:资产损失扣除是企业所得税汇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合理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会计准则相比,税法对资产损失的界定更为复杂,税法对存货损失的规定范围也比会计准则更广泛...

固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

盘亏损失=帐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金额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帐面净值-残值-责任人赔偿

被盗损失=帐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金额

注意:非正常损失的税金转出需计入损失

1.《固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2.固定资产损失已记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3.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

4.属于盘亏、丢失的固定资产损失,应提供下列证据:

1)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2)固定资产盘点表;

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4)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

5)损失金额较大的 [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基础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或单项损失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5.属于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损失,应相应提供下列证据: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5)若该损失金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基础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或单项损失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6.属于被盗的固定资产损失,应相应提供下列证据: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3)涉及责任赔偿的,应有赔偿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7.属于企业由于未能按时赎回抵押资产,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其计税基础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损失,应提供下列证据:

1)抵押合同或协议书;

2)拍卖或变卖证明、清单;

3)会计核算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在建工程损失专项申报

损失金额=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残值后 

注意:非正常损失的税金转出需计入损失

1.《在建工程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2.在建工程损失已计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3.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

4.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5.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

6.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报告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无形资产损失专项申报

1.《无形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2.无形资产损失已记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3.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

4.企业有关无形资产损失情况说明;

5. 属于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的,应提供技术鉴定报告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书面申明;

6.属于超过法律保护期限的,应提供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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