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工业企业2002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2月1日销售产品一批,售价40000元,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为6800元,该商业增值税率为17%,产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 (2)2月5日企业收到买方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付款期为3个月,面值为46800元。 (3)企业于3月1日将该商业汇票到银行贴现,贴现息为300元,贴现净额已存入银行。 (4)5月7日,企业收到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无力支付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款项已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收取。 (5)5月20日经双方协商,企业收到对方新开出的期限为3个月、面额为468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要求:编制分录 (1)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2)借:应收票据 46800 贷:应收账款 46800 (3)借:银行存款 46500 财务费用 300 贷:应收票据 46800 (4)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银行存款 46800 (5)借:应收票据 46800 贷:应收账款 46800 2.A公司于2002年5月10日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0元、期限为90天、利率为9%的商业承兑汇票。6月9日A公司因急需资金持此票据到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2%.该票据到期后,付款单位和A公司均无款支付,A公司收到银行通知,已将该贴现票款转作逾期货款处理(该商品增值税率为17%)。 要求:(1)计算贴现所得额。(2)作出有关会计分录。 (1)贴现所得额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0000+100000×9%×90/360=102250(元) 贴现息=102250×12%×60/360=2045(元) 贴现所得额=102250-2045=100205(元) (2)有关会计分录为 a.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0 b.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100205 贷:应收票据 1000000 财务费用 205 c.付款单位无款支付,转作逾期贷款时: 借:应收账款 102250 贷:短期借款 102250 3.某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目表中该产品价格(不含税)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商业折扣10%,现金折扣为“10/5,N/10”。客户于第三天付款。 要求:采用总价法编制销售产品、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如果客户于第十天付款,则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销售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 105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 客户于第三天支付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94770 财务费用 10530 贷:应收账款 105300 客户于第十天支付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5300 贷:应收账款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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