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分类梳理 第一篇 企业所得税 一、基础法规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二、基本政策 (一)免征和减半政策(财税〔2015〕116号) (二)选择1:无偿划转(财税〔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 (三)选择2:投资五年分期纳税政策(财税〔2014〕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四)选择3:投资暂缓纳税政策(财税〔2016〕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 三、具体政策法规 (一)享受技术转让优惠的基本条件 1、转让主体规定(国税函〔2009〕212号) 2、技术权属与转让的范围(国税函〔2009〕212号、财税〔2010〕111号) (1)技术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 (2)扩大范围: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财税〔2015〕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3)技术应具备所有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3、境内技术转让认定(国税函〔2009〕212号) 4、境外技术转让认定(国税函〔2009〕212号) 5、其它条件(国税函〔2009〕212号)(财税〔2010〕111号) (1)关联方持股比例要求(财税〔2010〕111号) (二)转让所得计算公式暨因素分析 1、转让所得计算公式(国税函〔2009〕212号) (1)转让所有权的计算公式(国税函〔2009〕212号) (2)转让使用权的计算公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2、转让公式的因素分析 (1)技术转让收入 ①转让使用权的收入(国税函〔2009〕2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 ②转让使用权的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Ⅰ不包括转让设备等实物和可分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Ⅱ收入实现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2)转让成本或摊销费用 ①转让所有权相关的成本(国税函〔2009〕212号) ②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3)相关税费 ①转让所有权相关的成本(国税函〔2009〕212号) ②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4)分摊期间费用 ①转让所有权相关的期间费用(国税函〔2009〕212号) ②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四、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一)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二)汇算清缴申报表及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五、账务处理 第二篇 技术成果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一)投资相关分期或递延纳税(财税〔2015〕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财税〔2016〕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税总所便函〔2016〕149号) 1、按五年分期缴纳政策(财税〔2015〕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 2、递延纳税政策(财税〔2016〕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 (二)企业转增股本和股权奖励 1、转增股本五年内分期缴纳(财税〔2015〕116号) 2、股权奖励不超过5年分期缴纳(财税〔2015〕116号) 3、非上市公司股权奖励两个环节合一优惠(财税〔2016〕101号) 4、上市公司股权奖励政策(财税〔2016〕101号) (三)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股权或现金奖励 1、递延转让股权时纳税(财税字〔1999〕45号)(国税发〔1999〕125号) 2、减按50%计税(财税〔2018〕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国科发政〔2018〕103号) (四)专利技术入及转让股权(国税函〔1998〕621号) (五)非专利技术转让所得(国税函〔2004〕952号) 第三篇 技术转让相关的增值税政策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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