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试运转用到的原材料怎么入账,消耗掉的原材料不会成为产品? 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明确: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本解释所称“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指评估该固定资产的技术和物理性能是否达到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对外出租或用于管理等标准的活动,不包括评估固定资产的财务业绩。 因此,设备在购进后的安装、调试等发生的原材料耗用、人工费等,也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如果设备购入后,安装与调试时间较长或耗费较大的,建议先从“在建工程”过渡一下,方便对安装、测试等支出的归集。 1.购入需要安装与测试的设备 借:在建工程-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发生的安装测试等人工费用 借:在建工程-xx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福利费等 3.安装与测试耗费的原材料等 借:在建工程-xx 贷:原材料等 4.测试产生的废料与边角预料等按照估计售价冲减成本 借:原材料等 贷:在建工程-xx 5.设备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xx 贷:在建工程-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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